构成本罪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
行为人必须具备完全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的资格,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
法人单位。
其次,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并且其
犯罪动机是为了获取
不正当利益。
再次,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各类有价证券的严格监
管制度。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国家相关有价证券管理规定,擅自篡改或者
伪造公司、企业债券,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
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