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对
欠债不还的情况,您有权提
起诉讼解决问题,但前提必须是拥有确凿的
证据且
诉讼时效未过。
2、证据方面包括
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均可作为有力支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借据应为原始文件,未经任何涂改或复印等处理。
3、若借据上已注明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自该日期起计算两年;
如无还款日期,您可随时主张债权,
自首次
催收之日起计算两年内皆有效。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