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拆迁涉及的补偿款项,包括补偿款、安置补偿费用、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补偿、拆迁所带来的损失补偿以及相应的奖励;
此外,各个地区的实际
征地补偿政策将基于特定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它因素而有所不同;
最后,拆建单位需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支付各类补偿金。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通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补偿,其中
拆迁补偿通常涵盖了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两部分,这两部分的补偿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则需要参考当地的房价水平,以及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折旧状况来确定。
除此之外,还有奖励性补偿费,其目的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获得该项补偿。
对于因
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则需要根据房屋在征收之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具体的实施方法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在拆迁补偿的方式上,既可以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同时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
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