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征收
拆迁补偿款过低的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
证据资料,例如加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便能准确反映出房屋的实际建设状况;
其次,应积极参与评估环节中的各个环节,如听证会以及提出异议等,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权选择评估机构,对于评估报告若存在异议,您可申请进行复核,或者请求专家进行鉴定;
最后,请务必关注复议与
诉讼的期限限制,其中复议期限为60日,而诉讼期限则长达6个月。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