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尚无任何违法来源的资金可以合法地进行借贷活动这一事实,因此尚未具备有效性的
借款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任何合法有效的合同都必须遵循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这一基本原则,然而,将
违法所得资金用以出借给他人恰恰构成了对这一法律强制性规范的直接违背,为此,这类借款合同严格意义上并不能被视为是具备法律效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