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在使用
信用卡透支消费之后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这将被视为一种严重违反约定的行为。
对此,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其支付
欠款本金、逾期所产生的利息、滞纳金以及可能存在的超限费等额外费用。
倘若银行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最终赢得
诉讼,那么持卡人还需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除此之外,若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且逾期未予偿还,那么他/她将有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
信用卡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逾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情况下,即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将对其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