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债权
债务转让时,务必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首先,转让的
债权债务必须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被转让的债权不应涉及到禁止转让的范畴内;
再次,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必须达成关于
债权转让事宜的有效协议;
此外,债权转让行为还须通知
债务人,而
债务转移则需要取得
债权人的明确同意;
最后,转让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明文规定,债权人有权将其享有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但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依据债权性质,该等债权不得予以转让;
(二)若当事人之间存在相关约定,该等债权亦不得转让;
(三)依据法律规定,该等债权同样不得转让。
若当事人之间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此种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
反之,若当事人之间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此种约定也不得对抗第三方。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