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拆行政程序违法所导致的赔偿问题,其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受害者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书,或者在进行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其次,若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受害者可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
最后,当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确认应予行政赔偿时,
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征收补偿的标准。
此外,如果原告在赔偿过程中依据征收补偿方案有权获得相应的奖励,那么人民法院也应当对此类请求给予支持。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