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申请借贷时,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拥有完整民事行为权能的自然个体。
2.须持有该城市的永久居住户籍或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合理的居住身份。
这一前提预示着借款者要有合法的公民身份。
3.须有稳定可靠的职业及可观的经济收入来源,同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确保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
4.部分银行可能会对申请人提出额外要求,如曾在本行办理过信用卡业务或者曾经向本行进行过贷款,并且信用记录优良。
5.此外,部分银行还可能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
抵押物或
质押品,或者寻找具备特定条件、能够承担还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作为
担保人,以确保贷款的顺利回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
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应当对保
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
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