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
交通肇事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中,法律规定须向受害方赔偿的费用种类繁多,其中包含但不限于
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损坏或缺失所需的诸如假肢或者轮椅之类的替代品费用、被
扶养人的日常生计所需经费、用以补偿康复和护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必要支出(如康复训练、护理服务、后续治疗等)的康复费、
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等等。
此外,还需支付
医疗费用赔偿金,其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相关费用。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