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两位公民之间的斗殴事件且双方均未遭受人身伤害,警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在现场展开调节工作。
若调解未能取得圆满成果,警方将会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若其中一方受到了人身伤害,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并
立案之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为受害者出具伤势鉴定委托书,使得受害者得以前往法医学机构进行伤势鉴定。
若鉴定结果显示构成轻伤及以上等级的伤害,那么公安机关将会
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
如若在立案之初,只能实行治安拘留,待调查程序结束后,再将其转为刑事拘留。
至于涉及到的民事部分,受害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以寻求相应的民事赔偿。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