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银行转账记录来证明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这种情况下仍可依法进行起诉。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
债权人须承担提供充分
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的
举证责任。
倘若债权人仅凭借当·事人的银行转账记录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而
债务人则提出抗辩称该笔转账实际上是用于偿还先前的借款或者其他类型的
债务时,那么债务人就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进行验证。
一旦债务人成功地按照上述程序提供了充足的证据,那么债权人仍然需要承担进一步的举证责任,以证明借贷关系的确立。
关于
欠款不还的起诉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
管辖法院,这是在起诉前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话,则应该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撰写
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如果原告知道被告已经失踪,那么他/她应该在起诉状中注明这个情况,并且尽可能提供被告的详细信息以及原来的户籍地址;
(2)诉讼请求,内容应该具体且明确,例如,如果是要求支付实物的,应该写清楚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如果是要求实施某种行为的,应该写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或者不要这样做;
(3)事实和理由,这部分内容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有力支撑和证明;
(4)署名和日期,由原告亲自签字或者盖章,并填写上日期。
再次,整理证据,
欠债不还的起诉需要提交以下几种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比如:
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
借款合同、
借款协议、借据、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比如:
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算本金和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经偿还借款的证据,比如:
收据、付款凭证等。
然后,
立案,也就是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至管辖地所在的法院。
接着,缴纳费用,当事人应该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的七天之内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
诉讼费用。
最后,等待审判结果,立案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案件会由法院进行排期开庭,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如果判决生效后,
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但是对方仍然没有完全归还欠款,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