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将会受到法律
诉讼的威胁。
对方可以按照你们之间签署的信用卡合约提出诉讼,要求您负起还款的责任并且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
此外,若您经过银行的多次催收依然拒绝对所
欠款项进行偿还,可能会涉及到
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者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透支,而且在银行对其进行催收之后仍然没有归还欠款的行为。
因此,逾期未偿还
信用卡贷款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构成
刑事犯罪。
我们强烈建议您与银行进行积极的沟通,请求银行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还款宽限期,以便您能够在宽限期内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还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