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行为中,尽管缺乏书面
欠条,仍然可以依法进行
诉讼程序。
然而,作为诉讼当事人,您务必提交其他能够清晰体现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相关
证据,诸如具有法律效应的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或是提供聊天记录、转账记录、
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当出借方向人民法院提交
民间借贷诉讼请求时,理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明确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若当事人所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未明确记载
债权人身份,那么持有此类凭证的当事人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人民法院将予以受理。
但是,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了具有事实依据的反驳意见,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则会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
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