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知识产权投诉的情况时,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来妥善应对:
首先要明确自身产品是否存在
侵权行为。
若产品并不构成侵权,可以提出“不侵权之诉”,向
警告方发起法律挑战;
如果事实证明我方的确存在侵权行为,必须勇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积极与对方进行协商,商讨赔偿事宜。
如果对方所持有的
专利权保护完善且无法通过无效申请程序予以撤销,那么我方可考虑运用自身拥有的与对方产品关联的知识产权与其进行磋商,提出和解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互相授予对方实施其
专利的权利。
通过和解协商,有可能以最小的赔偿代价获取到对方对我方产品专利的许可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