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定罪的囚犯在服刑期间已经度过了一半的刑期时,他们便有资格申请
假释。
然而,能否获得批准假释,需视其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而定。
通常来说,如果被判处
罚金的囚犯至少要完成他们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才可申请,同时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终身监禁的囚犯则需要实际执行超过13年的时间。
此外,这些囚犯还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并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
最后,他们还需要证明自己不再具有任何再次犯罪的风险。
《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