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初,我们应该明确什么是
劳动能力鉴定,亦称之为
工伤评残。
这是对由于职业伤害或
职业病导致城镇劳动者对于其工作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和生存能力产生影响的评定过程。
具体而言,它是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遵循用人单位、雇员本身或其近亲的申请,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按照国家规定的评残标准,结合劳动保障方面的相关政策,运用医学科技的研究成果和方法技巧,对受到职业伤害的员工劳动能力和自理生活能力的全面评估机制。
其次,进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首先,必须保证在经过治疗之后,伤势已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以便于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聘请的医疗专家能够对伤势进行准确的评估;
其次,必须确定该职工的身体残疾是由工伤所致;
最后,必须证明该工伤职工的残疾将会对其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且残疾程度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其自身的劳动能力。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