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
债务人无法履行其所欠
债务时,在
债权人同意或经过法律程序裁定后,该债务人可采取
分期还款方式以缓解财务压力。
2.若
贷款利率超过
借贷合同订立之时当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上,则超过的部分无需进行偿还。
3.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订立合同时未超出当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在出借方要求
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情况下,人
民法院将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