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需选择采用出让或划拨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实施。
对于涉及到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质的用地,以及在同一块土地上存在两个或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情况,应采取
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争性的方式进行出让。
同时,我们将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