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要向国家申请关于房屋被
强制拆迁的赔偿问题,必须将该项请求与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
诉讼时同时提出。
2.当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和严格审查后,确认上述强制拆迁行为确属违法,将会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裁决判定,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的两个月内,按照法定程序给予相应的赔偿。
3.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责任或者对于
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当事人有权在期间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