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非煤矿山领域工作的员工,倘若不幸因公去世,其
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方面:
赡养亲属
抚恤金方面,配偶将获得逝者
工资总额的四成作为补偿,而其他亲属则按比例分配,每个人每月领取逝者工资总额的三成;
此外,对丧失劳动力的孤寡老人或孤儿而言,他们每月领取的抚恤金额应在上述比例的基础上再额外提高十分之一。
至于丧葬补助金部分,根据规定,这笔款项将以逝者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数额为准。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为,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为基数进行发放。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