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层面上,若对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是可以提起
诉讼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失踪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应积极寻找其下落信息,以便于法官能够进行
强制执行。
正如我们不能期望通过法院的公告送达就能找到失踪的借款人,所以我们更应侧重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找寻到他们,这样才能保证
债务追偿的成功。
2、诉讼的主要目的并非只限于找到失踪者,而是通过法律程序实现债权的追偿。
如果借款人杳无音讯,即便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定期公告送达,仍无法做到债权的全额追回。
因此,作为
债权人,我们应当主动采取措施,尽全力寻找到对方当事人。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则可另行处理。
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借款的类别、货币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