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法律制度规定,若夫妻双方在
离婚时,其中一方拥有较高的薪资水平,那么对应的
抚养费用则应以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和分配:
如果只需要负责
抚养一名子女的话,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通常可以参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确定;
而当需要同时承担两名子女的抚养责任时,抚养费用的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