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故意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不当行为,我国法律通常以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性处理。
依据相关
法规,此类违法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惩罚,并可能面临
罚金的附加处罚。
此外,若在此基础上同时触犯了其他法律规定,则将按照较严厉的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当单位成为侵权主体时,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罚金罚款,且对于直接责任人以及主要领导层将按照上述原则予以惩戒。
《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
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