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交通银行信用卡五万元逾期三个月仍未归还,恶意透支且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予还款的行为,已经符合了涉嫌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的标准,可能会遭到银行方面提起法律
诉讼。
在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明文规定,
信用卡欠款逾期超过三个月便可视为“恶意透支”,银行有权启动司法诉讼程序进行追索;
同时,根据我国《
刑法》相关条款,
信用卡透支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并且
欠款时间长达三个月以上,同时经历过银行三次以上催缴而仍拒绝偿还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将会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对于五千元以上的欠款,将面临刑事处罚,而对于五千元以下的欠款,将会予以
刑事拘留)。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