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领域中,所谓的破产,是指向企业或者商铺由于经营不善导致无法盈利甚至亏损严重,最终被迫停止运营的情况。
高昂的税收负担、市场环境不佳等诸多因素都可能成为压垮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使得企业走向消亡。
然而,当企业宣告破产后,其是否有能力偿还国家税收,这主要取决于企业进行
破产清算时所剩余的破产资产。
若破产资产仅足以支付企业拖欠员工的
工资以及为员工购买的
社会保险费用;
那么该企业便无需再向国家缴纳任何税收。
但若是在清偿完第一序列
债务之后仍有结余资金,则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国家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