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婚前房产在遭遇
拆迁后所获
回迁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
首先,若此次拆迁的对象为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并且当事人选择了以实物住房补偿形式进行安置的话,那么配偶如不在本次安置范围之内,通常情况下,此类新
购房产均应归属于原本拥有房产的那一方;
然而,若配偶同样包含在被安置人之列,那么在这种前提之下,搬迁所得的
安置房产便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