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事人自愿参与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的体育或文艺活动时,倘若由于其他共同参与者的不当行为而遭受伤害,受害方无权要求其他参与者承担
侵权责任;
然而,当其他参与者对于事故的引发存在明显的故意或者严重过失情况时,则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次之,若损害结果系由受害人自身故意行为导致,侵权责任人无需担责。
再者,如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而且情况紧急无法迅速寻求国家公权力机构的援助,如若不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将会使得其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受害人有权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限度内,采取扣押侵权人财产等合理手段进行自我救济;
但同时,也应立即向相关国家公权力机构提出
申诉并请求介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