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被视为公正透明的协议之后,此份协议便具备了可撤销性,只要在其被撤销之前,它仍然具有有效性。
然而,如果该协议在被撤销之后,则将从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倘若某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另一方陷入困境或主要依赖决策的状况来签署合同时,导致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当时情况下明显不公,那么受到损害的那一方便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这份协议。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