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索赔权实际上是不可转让的,在涉及
人身损害赔偿的
诉讼案件中,仅有直接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者、根据法律规定需由受害人承担
抚养责任的被抚养者,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享有向加害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法定权益。
透过法律条文,我们不难发现,法律并未赋予任何其他主体在各类债权关系中主张权利的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
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
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