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异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借条通常是借贷双方在实际发生借款行为后所形成的凭证,而
欠条则可能源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例如货物交易或服务供应等。
其次,借条持有者在
诉讼过程中只需向法官简要说明借款缘由及经过即可;
然而,对于欠条持有者而言,他们需要向法官详细阐述欠条形成的背景和原因。
最后,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之规定,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的书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欠条是因为买卖,租赁和利息等原因产生的,而借条是由于借贷产生的,且欠条的
诉讼时效是从出具那天开始计算,
借条的诉讼时效则是从出借人主张其权利那天开始计算。《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