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内订立的
欠条均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
书写欠条时应明确列出以下关键信息:
1、
欠款方与债权方的法定全称;
2、欠款的具体日期以及产生该笔欠款的缘由;
3、欠款金额,需详细注明大写和小写两种数值形式;
4、还款的具体日期以及付款方式;
5、如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进行还款所可能面临的
违约责任;
6、最后,欠款方必须亲自签字、加盖公章或留下指纹以示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