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即便夫妇二人已经开始
分居生活,在此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财富均应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只要这对夫妇尚未正式办理
离婚手续或经由法院作出
离婚判决,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便依然存在。
在分居期间,夫妇双方各自所取得的财产,若无法律明文规定或事先约定,仍将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