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者进行界定时,应考虑以下几类人群:
他们在传销活动的执行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或者是在建立和扩大传销组织方面起到主导作用的人员;
另外,那些在传销活动中发挥着发起、策划以及操控作用的人员也被视为组织者;
此外,在传销活动中担任管理、协调等职务的人员,以及负责宣传、培训等工作的人员,同样属于需要关注的对象。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