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到的房屋
拆迁问题,倘若相关住户存在水电费欠费现象,这并不妨碍我们依法实施房屋拆迁工作。
在此期间,供电单位及供水部门将对此采取措施,通过法律途径向欠交费用者索还所欠款项。
若欠款方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则可依照法定
诉讼程序依法提
起诉讼。
至于用电人方面,若未能按时缴纳电费,需依照既定协议内容承担相应
违约责任。
在此过程中如
当事人未履行义务,供电公司有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断电措施。
关于房屋拆迁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须取得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其次,落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获取国有
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第四,策划并拟定拆迁计划以及具体拆迁方案;
第五,设立专门用于拆迁资金的专用账户;
第六,申请并获得拆迁许可证;
第七,发布拆迁公告;
第八,实施拆迁冻结;
第九,与被拆迁人签订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发放、领取补偿款;
最后,进行房屋拆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
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
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