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若双方未曾明确约定利率事项,将被视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然而,如有出借方提出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则需由人
民法院进行裁决。
对于
借贷利息约定模糊不清的情况,除了自然人之间的
借贷关系之外,如出借方仍坚持主张利息,人民法院应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
民间借贷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或
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和确定最终的利息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