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夫妇无论
分居多长时间,只要未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离婚登记或者未经法庭判决
解除婚姻关系,就不能视为已经
离婚。
请注意,并不存在所谓的“自动离婚”之说。
如果您与尊夫人想要结束婚姻关系,必须采取
协议离婚或者
诉讼离婚等合法途径来实现。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当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经过调解也无法挽回时,经由当地人
民法院审理后裁定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