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遭受
欠薪问题,建议采取如下方式进行解决:
首先前往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可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
如若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感不满,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85条明文规定,企业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均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严惩:
要求企业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支付员工的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
经济补偿;
当员工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时,企业需补足差额部分;
如若企业未能按时支付上述款项,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企业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00%的比例,向员工支付
赔偿金。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员工的实际
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企业安排员工
加班却未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4)在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企业未按照本法规定向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