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并不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范畴之内,仅限于当存储行为发生在
结婚之前。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中任何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都将被视为其个人财产。
此外,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继续存在而转化为
共同财产。
但若这笔存款是在婚后由其中一方自行存储,即便夫妻双方未对婚后的财产分配作出明确的约定,则此项存款仍应当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