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首先是自然人下落不明已达四年以上;
其次是由于突发
意外事故,导致自然人失踪且已经持续超过两年的。
然而,若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这类失踪现象,并且经过相关权威机构证明该自然人已然无法生存的话,那么申请宣告其死亡将不再受限于两年的期限限制。
《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