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彩礼是否可以收回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的界定方式:
1.如果双方已经正式登记
结婚并且开始了长期稳定的
同居生活;
2.如果男女双方在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已经进行了相当长的时间(通常应该超过两年)的同居生活;
3.如果在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同居生活期间,他们已经成功孕育出自己的后代;
4.如果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同居生活,且通过彩礼所得的资金确实被用于了共同生活的开支。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男女双方在同居生活中尚未办理登记手续,但由于生育子女使得他们的“婚姻”关系更为稳固,同时也使他们真正成为了一个家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