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得到对方父母所赠与的房子视同为共同拥有。
此时,一方父母给予其子或女购置的房产应归入
夫妻共有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任何一方的父母全额
出资购买不动产且将所有权登记在子女中的一人身上,那么这应该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因此该不动产也应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处理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由人
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