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您因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归还
信用卡借款,建议您尝试与发行银行进行积极协商,商定
分期还款计划以达成解决方案。
具体而言,依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当持卡人在特定情形下,例如其所负
债务已远超其经济偿还能力,但又具备还款意愿时,发卡银行有权与之进行平等对话,并通过友好协商就债务的具体偿还方式、期限及还款额等关键问题达成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
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此外,该协议应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1)
欠款总额、构成以及币种;
(2)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以及每期还款金额;
(3)还款期间是否收取年费、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4)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尚未完全结清之前,持卡人不得向任何银行申请新的信用卡的承诺;
(5)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
违约责任;
(6)与还款相关的其他事宜。
一旦双方就上述条款达成共识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将停止对该持卡人的
催收行为,除非持卡人未能按照分期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对于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情况,发卡银行必须保留相关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的保存期限至少应持续至所有欠款全部结清之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