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中存在出轨行为而导致的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依据我国法律
法规,首先应留给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由当地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裁决,以期达到维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权益、同时保护无过错方合法利益的原则。
然而,如果一方的外遇行为同时触犯了
重婚罪或与他人长期共同生活(即通常所说的“
非法同居”)等严重违法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过错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
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