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与普通
诈骗罪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从犯罪的对象来看,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针对众多不明人士所筹集的用于投资获利的资金,这些资金不仅限于货币,还涵盖了其他各种类型的财产。
而普通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则相对特定化,指行为人会对特定的个体或者机构进行欺骗,以此获取他们的金钱或财产。
其次,从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来看,普通诈骗罪的真实行为表现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来直接导致受害者交付财物,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交付财物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投资盈利,也有可能是为了购买某种物品。
然而,对于集资诈骗罪来说,其行为方式是被包含在特殊法律条款中的,因此,如果有人采用欺诈手段来骗取集资,那么就应该按照集资诈骗罪来进行定罪量刑。
《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