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患者康复出院之后,依然有资格进行
工伤鉴定。
请注意,用人单位需要在
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递交工伤鉴定申请;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提交,员工方可于一年之内自行申请。
在此期间,
工伤患者需在经过治疗且病情相对稳定之后,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联名向设立在各地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针对劳动功能障碍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