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核心重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公安机关在其
刑事调查过程中的法律程序是否严谨完善,以及有没有出现任何
非法拘禁、
误判或者遗漏抓获
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其次,对于
立案、刑事调查、预审、现场勘查、搜查物品、扣押
证据和进行鉴定等环节都要仔细审查其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甚至是
违法犯罪的行为;
最后,对包括被告人以及
证人在内的所有调查对象进行讯问和询问时,务必确认他们是否遭遇了不当对待、
暴力逼供等不法行为。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
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
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