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国家为了建设公路而需要进行房屋
拆迁时,必须向被拆迁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涉及到征收
集体土地的场合,那么房屋补偿的具体标准就需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制定与颁布执行。
2.关于征收农用土地所对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同样需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加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有的使用性质、土地资源的优劣状况、土地产出价值、土地区域位置、土地供需关系、当地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就要对其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