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以丈夫个人名义购买并
按揭付款的房产,若在
离婚诉讼中产生了增值收益,那么这部分增值收益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等待进一步的分配处理。
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房产
按揭贷款是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偿还的,那么在
离婚时分歧无法达成共识时,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对此类房产的增值部分进行全面且合理的评估与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