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时遭解雇的情况,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支付
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额度给劳动者。
如果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需以一年作为计费标准;
反之,若服务期低于六个月,则需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